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改進農村基層干部作風,維護農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近年來,興隆縣農牧局農經站依據《河北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規定》、《河北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和《河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等法規,把審計監督作為管好村級財務的第一道防線,從抓重點,抓制度、抓預防、抓監督入手,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審計監督取得的成效
2014年至2015年,充分發揮審計職能,在審計監督上“做文章”,采取鄉鎮自審、縣級重點審計的方法,抓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h農經站完成了32個村級和村辦企業的審計工作,共審計總金額12772萬元,查處違紀金額824.89萬元,為村集體挽回經濟損失233.65萬元。查處涉嫌違法違紀24人,其中:受到黨政紀處分 19人,移送司法機關 10 人,法院判決 8 人。充分發揮了審計監督作用,有效地遏制了違紀行為,保護了村集體資金的安全,對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違紀違法現象
設立小金庫。采用收入不入賬和套取資金的方式設賬外賬,用于違規違紀不合理等開支。
虛列支出。憑空編造事由虛列費用,在村財務賬內通過虛列鉤機費、砂石料等費用,用于處理外聯、過年過節送禮支出;再如一些村干部將吃喝費用視為正常開支,便以招待上級來客、跑項目等各種事由虛報招待費,從中貪污公款。
不按時記賬報賬。不執行村財鄉(鎮)代理相關制度,村支取備用金數額巨大,且長期“白條”頂庫,財務不按時不及時公開。
土地補償費滯留。在土地開發過程中,政府付給土地征收補償金后,村委會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資金分配,盡快發放給村民,有的村卻將補償費長期滯留。
搞“暗箱操作”。村干部在村工程建設、處置集體資產和資源過程中不公開招標,利用集體的企業、果園、土地等經濟項目的承包租賃或改制拍賣,村支書、村主任自己定價格,從中收“好處費”,或自己找人替包、購買,變相侵吞集體資產。
套取挪用專項資金。在村集體公益事業建設如修路、建校、水利項目、農田項目、新農村建設、退耕還林補助、糧食直補、農村生活最低保障、農業補助等惠民政策及國家征用村集體土地過程中,一些村干部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報建設項目、虛報退耕還林面積,虛報工程量,重報項目、虛報征用村集體土地套取專項資金;無視救災款、引水資金等各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規定,采用虛報冒領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然后挪作他用。
專項資金不專戶儲存。審計中發現有的鄉鎮對上級撥付的土地補償費、救災款、扶貧款、危房改造、工程項目等款項未在鄉(鎮)村財委托代理中心”銀行存款專戶進行結算,而是匯入其他銀行或儲蓄專柜結算,造成專項資金逃避監督死角,同時不能便民。
收入不真實。有的村集體收入是以個人贊助名義,或以單位幫扶贊助名義入賬,實為套取的資金,變通入賬。
三、預防治理措施
防止農村干部違法違紀是一項長期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懲治為輔的原則,我們按照“四抓四到位”的措施全方位開展審計監督管理。
(一)抓培訓,教育到位
結合村“兩委”班子換屆選舉,2015年3-5月利用開展村“兩委”干部法治培訓活動的契機,在13個鄉鎮舉辦了13期農村土地承包、農村財務管理及農村法律法規等內容的培訓,培訓820人,提高了村“兩委”干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7月中旬與財政局聯合對鄉鎮農經站人員和代理中心會計進行培訓,重點是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代理中心工作流程,存在和應注意的問題,參訓70人。通過培訓使他們的工作能力進一步提高,整體素質進一步增強,為規范我縣三資管理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抓制度,落實到位
1. 堅持“四個一工作法”。即每月一提醒,每季一抽查、半年一檢查,年終一考核。每月以短信方式提醒全縣290個村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村報賬會計、鄉鎮委托代理中心財會人員,遵守財經法規,規范操作核算業務。每季度對全縣各村財務管理進行抽查,及時發現問題。半年對代理中心業務進行檢查,監督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總結存在的問題。年終按照《興隆縣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對各鄉鎮的農經工作進行考核。
2. 堅持“三個統一”。一是統一制度。為規范鄉鎮農村財務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工作,根據村級財務管理現狀,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從2009年以來出臺了《興隆縣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興隆縣村組主要經濟活動招投標管理辦法》、《中共興隆縣委關于加強農村干部監督機制建設的意見》、《興隆縣農村干部廉潔自律暫行規定》、《興隆縣關于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的實施意見》和《興隆縣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2010年5月興隆縣紀委、監察局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財務管理監督的若干規定》從領導機構、組織建設、整章建制、獎懲制度等方面做出了細致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為使村級財務管理走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統一代理。從2003年開始,各鄉鎮建立“村財委托代理中心”,全縣290個村級財務由“中心”統一管理,筑起第一道監督防線。三是統一公開。每個村在人口密集或顯眼的地方,設置了財務公開欄,每季度統一公開。
(三)抓典型,懲處到位
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縣紀委共同召開專題會議,通報案情,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專題教育,大力宣傳廉潔勤政先進典型,深入剖析貪污腐敗案例,發揮好先進典型的引導示范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時明確審計重點,查辦村干部貪污挪用強農惠農資金、征地補償費、救災款物,侵占村集體資金、資產,以及其他利用職權謀取個人利益等方面的案件。對數額較大、涉嫌犯罪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通報,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效果。
(四)抓管理,監督到位
抓住財務管理,也就抓住了農村工作的“牛鼻子”。一是對村級財務進行全面清理和規范。建立健全“三資”管理臺賬,加大對村資產資金資源的監管力度。對村主要經濟活動實行招投標制,凡是未經招投標所發生的業務不得入賬,嚴禁不履行程序和違規招投標行為。二是嚴格收支兩條線。收入全額上繳,開支計劃下撥,各項收入及時解繳至“鄉鎮村財委托代理中心”銀行賬戶。資金撥付堅持“先審后批、批后再用”的原則,根據收支計劃,報鄉鎮農經站和鄉鎮政府審查,按開支用途劃撥資金。三是嚴格審批程序和權限。實行“村支書、村主任雙簽字”一千元以上的支出要附村兩委班子審批意見;一萬元以上的支出要附村兩委班子、村民代表大會、鄉鎮政府審批意見;凡是上級撥款和向村民發放的土地補償費、救災款、扶貧款、危房改造、工程項目等款項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事前公示七天,事中打卡(一律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農村信用合作社開戶打卡,體現便民),事后公開歸檔,堵塞了虛列、套取、挪用、坐支坐扣、公款私存、賬外賬等漏洞,并按季度報賬和公開,重點工程項目隨時公開。
規范監督機制。一是強化民主監督。完善信訪舉報制度,暢通渠道,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及時發現問題。試行“廉政監督員”制度,聘請“兩代表一委員”、老干部、老黨員、老教師為廉政監督員,對村干部行使權力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二是明確監督職責。縣農經站監督重點放在重點問題、重點資金和村財代理中心的工作上,鄉農經站的監督重點放在對村級財務管理檢查和規章制度的落實上,以促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
(作者單位: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農牧局農村經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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