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指出:“發揮村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防止內部少數人控制和外部資本侵占集體資產。”農村基層組織要想切實加強集體資產管理,擔負起在集體“三資”管理中的領導責任,就必須緊握集體財務管理這個抓手,實現集體財務收支規范有序,確保集體資產資源保值增值,使廣大村民群眾從集體資產運營中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農村基層組織能否得到廣大村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健全的集體財務管理是重要基礎。財務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特別是農村財務是否公開,是群眾最為關心的事情。村組賬務混亂,就會影響黨群、干群關系,不利于各項農村政策的落實,不利于其他工作的開展,因此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增強基層組織戰斗力的重要保證。只有理順財務關系,明確責任,才能調動村組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大膽開展工作。
加強集體財務管理為提升農村基層組織領導能力提供了重要經濟保障。農村基層黨組織要有凝聚力、號召力、戰斗力,關鍵是集體經濟要有實力。當前,一些農村基層組織戰斗力不強,形不成堅強的領導核心,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農村集體經濟薄弱,缺乏為民辦事的物質實力。發展集體經濟,要從盤活集體存量資產上想辦法。只有有效加強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使得集體“三資”產生效益,才能不斷增強村級集體實力,讓農民增產增收。通過發展和壯大集體經濟,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強化村級組織的服務功能,切實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難點問題,真正為民排憂解難。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