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確定全國33個縣開展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其中15個縣列入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以下簡稱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取得顯著成果,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操作、可推廣的試點經驗。但大多試點縣改革注重入市程序的規范與創新,對產生的入市收益,很多試點縣采取內部成員一分了之的做法,或者簡單認為入市收益就是集體當年度收入,可用于集體日常開支。對如何利用好入市收益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仍值得探討和規范。筆者結合浙江德清入市試點工作,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角度,對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收益的規范管理及具體會計核算談一些想法。
一、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收益的規范管理
至2017年底,德清縣已入市集體建設用地171宗,面積1283畝,入市總收益2.61億元。其中村集體凈收益2.13億元,政府收取增值收益調節金0.48億元。入市收益資金需在三方面進行明確和規范,便于日常管理。
(一)收益用途的規范
針對農村集體土地“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現狀,在入市收益的具體管理及使用上,應按鎮級、村級、組級三個不同層次的土地所有權分類,分別確定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收益用途。
一是對土地所有權屬鄉鎮集體的。明確其入市收益歸鄉鎮集體所有,納入鄉鎮財政統一管理,主要用于轄區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民生項目等支出。
二是對土地所有權屬村級集體的。其入市收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該收益資金不得直接用于農戶分配,但應作為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性資產追加量化成員股權。同時,明確入市收益可通過對外投資、購買物業、股份合作、購買政府性債券等主要用于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但不能用于村級組織的日常開支。明確再投資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必要的投資費用后,應將不少于50%的再收益按股份分紅,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使農民在改革中得紅利。
三是對土地所有權屬村民小組的。其入市收益在扣除國家相應稅費、村級集體提留以及入市的相關費用后,可用于農戶分配。也可委托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投資、購買物業、股份合作、購買政府性債券等,所得收益再進行小組內部分配。
(二)資金管理的規范
入市收益資金在具體管理及使用時,應及時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開,并接受鄉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的監督。
一是專戶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設立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專用賬戶,專門用于其入市收益的核算管理,專款專用。嚴防與村集體其他資金混為一談,甚至挪用資金。
二是一事一議。入市收益需具體使用時,按重大事項一事一議的要求,形成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決議,并報鄉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如果對外投資項目時,還應有項目的可行性報告供成員討論。
三是年度評估。鄉鎮黨委政府應要求鄉鎮財政會同農經部門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收益的實際使用成效,每年度進行評估嚴防風險的產生。
(三)資金屬性的規范
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收益不應列入村級年度收入,而應作為集體積累,按公積公益金進行管理,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入市收益是集體資源使用權的變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集體沉睡的資源性資產的使用權,通過入市政策轉化為貨幣形式的集體經營性資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經營業務往來。
二是政府已收取增值收益調節金。入市收益在轉入村集體賬戶,政府通過收益調節金的形式相應進行了扣繳。如德清縣的收取比例為入市總收益的16%-48%,平均達20%左右。再按收入定性,又將向國家交納相關稅費,存在重復收取。
三是定性為收入年終將進行收益分配。入市收益如列入村集體年度收入除上交稅費外,按財務制度規定,村集體年度有收益(利潤)要進行年終農戶分配(約利潤的50%)。這樣以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通過上繳增值收益調節金、各種稅費、年終分紅,最后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的資金將所剩無幾,村級集體也無法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失去了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最終意義。
因此,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原則上不應作為集體年度收入對待。
二、會計核算的規范操作
結合以上認識,由于對屬鄉鎮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由鄉鎮財政統一核算管理,在這不再討論。對屬村、組建設用地入市的,村級財務應做好以下會計核算。
(一)村級建設用地入市
1. 發生入市行為
借:應收款
—**單位建設用地入市資金
貸:公積公益金
—**建設用地入市
2. 入市資金到賬
借:銀行存款—專用賬戶
貸:應收款
—**單位建設用地入市資金
3. 支付政府增值收益調節金
借:公積公益金
—**建設用地入市
貸:銀行存款—專用賬戶
4. 利用入市資金對外投資
借:對外投資
—**項目(公司)
貸:銀行存款—專用賬戶
5. 取得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基本賬戶
貸:投資收益
—**項目(公司)
(二)組級建設用地入市
1. 發生入市行為
借:應收款
—**單位建設用地入市資金
貸:應付款
—**小組建設用地入市資金
2. 入市資金到賬
借:銀行存款—專用賬戶
貸:應收款
—**單位建設用地入市資金
3. 支付政府增值收益調節金
借:應付款
—**小組建設用地入市資金
貸:銀行存款—專用賬戶
4. 小組分配入市收益
借:應付款
—**小組建設用地入市資金
貸:銀行存款—專用賬戶
通過以上規范,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改革上,針對不同土地所有權屬性產生的入市收益分類管理,既確保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平衡,又確保了集體資金的安全。同時,村級集體入市收益的統一使用管理,增強了農村基層干部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更是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供了資金保證,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有力支撐。
(作者單位:浙江省德清縣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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