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黨中央為了補齊這一短板,召開了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作出了《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吹響了向絕對貧困發起最后沖刺的沖鋒號。就在我們送走2015年之際,浙江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宣布:經過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逐戶視察核查,全省21萬戶家庭人均收入在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農戶(43萬人),2015年人均收入全部超過4600元,“4600以下”絕對貧困現象全面消除,浙江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的省份,實現了“不把絕對貧困帶入‘十三五’”的目標。隨之而來,浙江還有沒有貧困,浙江還需不需要扶貧,就成了廣大干部群眾熱議的問題。筆者就此談些粗淺的看法。
鞏固絕對貧困消除成果要靠社會救助制度的長期保障
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并非一勞永逸。在浙江省21萬戶脫貧戶中,有一半以上是自身缺乏“造血”功能、主要依靠社會救助來保障基本生活的,他們一旦失去了社會救助,又會返到絕對貧困行列。這就是任何一個國家都客觀存在的“慢性貧困”、“長期貧困”現象。因此,鞏固絕對貧困的消除成果,最主要的任務就是要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確保對慢性貧困、長期貧困人口應保盡保、應助即助,使他們真正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浙江雖然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建立和實行較早,2014年省人大還頒布了《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但工作不落實、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依然存在,教育、醫療、住房等救助制度的認知度不高、申請面不廣,絕對貧困人口應保未保、應助未助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要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特別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機制,完善各類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和調整機制,確保應助盡助、及時救助、足額救助。
消除絕對貧困現象的主要矛盾是變化的。溫飽問題解決后,疾病致貧返貧問題就上升為主要矛盾。浙江因病低收入農戶比重較高,看不起病的問題依然存在。據2013年調查,全省低收入農戶中有48%的戶有人生病(包括體弱多病、患慢性病、患大病、持證殘疾)。另據2015年8月對10縣494戶“4600元以下戶”的調查,有人生病戶的比重高達70%以上。一人生病,全家遭殃。不少低收入農戶在享受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后,仍難以承擔醫療費用的缺口,小病拖、大病扛、不愿看病、看不起病的現象依然存在。要把解決疾病致貧返貧問題作為鞏固絕對貧困消除成果的重點任務,大力實施健康扶貧,建立醫療機構對因病低收入農戶主動服務、跟蹤服務的有效機制。特別要完善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擴大制度的群眾認知度和受益面,讓低收入農戶有病就醫、醫得好病、提前預防少生病。
此外,2015年在消除“4600以下”貧困現象中,各地程度不同存在未建立長效機制問題,有的生產和就業的增收措施不持久,有的低保補差不足額(僅實行最低補差線),有的臨時補助一次性。長效機制不建立,這部分人將重新回到絕對貧困行列。因此,鞏固絕對貧困消除成果,要樹立打持久戰的思想,對有勞動能力者建立生產和就業增收的長效機制,對無勞動能力者實行社會救助制度的長期保障。
減緩相對貧困發生程度是伴隨現代化進程的長期任務
全面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并不意味著浙江從此“無貧可扶”和扶貧工作終結,而是要求浙江轉變扶貧開發戰略,進一步從消除絕對貧困轉到減緩相對貧困上來。相對貧困并不是指家庭或個人的基本生活缺少什么,而是指處于收入不平等地位的家庭和個人的生活狀態。相對貧困者就是收入處于社會低端的低收入人口。幫扶低收入人口加快增收,是今后浙江扶貧開發的主要任務。
如果說過去消除絕對貧困的扶貧是為了保障基本生活,奉行的是人道主義精神,那么,今后減緩相對貧困的扶貧則是為了縮小收入差距,奉行的是社會主義原則。扶貧開發戰略的這一重大轉變,必然要求我們轉變扶貧開發理念。
——相對貧困未必一無所有。對相對貧困者進行扶貧,在發達國家普遍通行,而在國內尚無先例。政府之所以對其進行扶貧,主要是為了促進社會公平、防止兩極分化。OECD國家一般將占本國人口10%~20%的收入低端人口作為扶貧對象,幫扶他們加快增收步伐,以縮小收入差距。相對貧困者僅是特定時空下家庭人均收入處于社會低端者,未必是一無所有、溫飽不濟、基本生活無著落的絕對貧困者,特別對人均收入較高的地區來說,相對貧困者的家庭人均收入可能還比其他地區的農民人均收入還要高。對此,我們要不足為奇,防止簡單地將“家庭收入高低”或“家庭是否擁有某些物品”作為認定扶貧對象的依據,而應將“家庭人均收入是否處于社會低端”作為認定扶貧對象的依據。
——相對貧困時時有、處處有。扶貧工作是否終結,不是看一個地方處于什么樣的經濟發展階段,而要看這個地方是否還存在明顯的收入不平等現象。市場經濟條件下,收入不平等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減緩相對貧困的扶貧是伴隨現代化歷史進程的一項長期的常態性工作,即使我國到2020年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甚至將來全面建成了現代化社會,只要存在明顯的收入不平等現象,仍然會有扶貧工作。減緩相對貧困的扶貧也是每個地方都應該做好的一項重要工作,越是經濟發達的地方,收入不平等現象可能越是突出,越要重視扶貧工作,不能因為經濟發達、人均收入高,就認為發達地區無貧可扶,削弱甚至放棄扶貧工作。
——減緩相對貧困不是為了減少扶貧對象。絕對貧困關乎人的生存,應盡力消除、盡快消除,而相對貧困關乎社會和諧,應著力減緩、長期為之。我們開展減緩相對貧困的扶貧,并非簡單地為了減少扶貧對象,而是為了幫扶扶貧對象加快增收。應改變“扶貧對象數量應逐步減少”的理念,不再以“扶貧對象的數量增減和貧困發生率高低”來衡量和評估貧困狀況和扶貧績效,確立“扶貧對象規模應保持在總人口一定比例”的新理念,以“扶貧對象收入增幅是否高于平均水平”和“收入不平等程度”來衡量和評估貧困狀況和扶貧績效。
融入財富創造與分配是讓低收入農戶增收的關鍵舉措
低收入農戶之所以低收入,是因為他們不能平等參與財富創造、公平享有財富分配。而不能融入財富創造與分配的原因則主要是低收入農戶獲取和組合要素的能力低下、政府促進民眾創業的要素供給和素質培訓的服務不足。為此,要圍繞讓低收入農戶融入財富創造與分配,創新扶貧開發方式,尤其要將合作經濟引入扶貧開發,幫扶低收入農戶參與創業、擴大就業、發展生產。
創新扶貧體制。圍繞促進低收入農戶共建共享現代化,以激發創業熱情、創新動力為出發點,深化扶貧體制改革,努力讓低收入農戶獲得更多改革紅利。要擴大合作扶貧,深入實施農民持股計劃,運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廣泛采取股份合作制方式,鼓勵和引導低收入農戶產權流動起來,讓資源變資本、農民變股東,使更多的低收入農戶成為合作創業者、獲得分紅收入。要擴大金融扶貧,增加扶貧小額信貸規模,發展扶貧資金互助組織,創新農村抵押擔保物,促進更多的低收入農戶參與創業、發展生產。要擴大科技扶貧,完善以科技特派員為骨干的農技推廣機制,支持科技特派員與農戶合作創業,結成利益共同體,讓廣大農民和低收入農戶在特色農業全產業鏈發展中共享科技增值收益。要創新異地搬遷體制,針對農民搬遷后的后續管理問題,統籌推進農村產權、戶籍管理、公共服務、基層民主等體制改革,讓搬遷農民在保有農村集體經濟權益的同時,平等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務。
擴大創業就業。現在,農村創業機會層出不窮,既有種養、加工、流通、服務等現代農業全產業鏈上的商機,也有來料加工、休閑旅游、社區服務、電子商務等二三產業各領域上的商機。要鼓勵和支持農民抓住商機,投身創業。特別要充分利用美麗鄉村建設帶來的商機,積極探索和實踐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的多種實現形式和途徑,把休閑觀光、運動健身、養生養老、文化創意、特色餐飲、鄉村民宿等農家樂休閑旅游產業體系做成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的大通道、農民廣泛創富和普遍增收的大財源。要正視勞動力外出務工經商帶來的當地經濟發展乏力、財富創造乏人的問題,重視農民工返鄉創業,打造農民工創業園(基地),加強和改善創業服務,為農民工創業提供信息咨詢、技術指導、場所租賃、土地流轉、資金融通、人才引進、人員培訓等優質服務,讓農民工返鄉創業成為帶動低收入農戶充分就業最重要的新生力量。要走合作創業道路,通過搞活農民產權、量化政府有關扶持資金等改革舉措,讓低收入農戶參股到能人創業再創業中,成為創業群體的一分子。要高度重視發展來料加工,特別要將其作為鞏固“消除4600”成果的有效、普適之舉,促進低收入農戶充分就業、普遍增收。
加快異地搬遷。推進異地搬遷是幫扶低收入農戶融入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捷徑,有利于搬遷農民直接參與財富創造與分配,也有利于公共服務降低成本、建設用地節約利用、生態環境涵養保護,是一項利國利民、惠及子孫的長久之計。要科學編制規劃,優先保障用地,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搬遷步伐。要加大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力度,抓緊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認定工作“回頭看”,確保隱患點認定一處不漏、搬遷應搬盡搬。要正視越往后搬、農民搬遷能力越弱這個問題,通過增加廉租房建設數量、提高差異化補助標準等辦法,努力使困難群眾實現同步搬遷。
2015年12月9日浙江省召開的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不僅第一時間貫徹了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的精神,而且對浙江“十三五”期間推進扶貧開發戰略轉變、確保消除絕對貧困不反復和低收入農戶增收快于全省農民平均水平作了部署。我們有理由相信,“十三五”時期的浙江扶貧開發將率先掀開2020后中國扶貧開發的新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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