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地區在特色產業、生態農業、農旅融合產業等方面卻普遍具有相對比較優勢,應結合實際,多元化拓展集體經營性收入來源渠道。一是有效盤活農村資源。創造條件發展特色農業、觀光農業、康養農業等多種產業和業態。盤活農村承包地、“四荒地”等發展現代農業項目,鼓勵盤活閑置宅基地、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用于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二是積極發展服務創收。支持集體經濟組織承接政府公共服務項目,賦予集體經濟組織直接承接小微型基礎設施建設的資格,擴大農村小微型基礎設施建設村民自建的范圍和規模。鼓勵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為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提供農資供應、技術指導、加工倉儲、營銷流通等服務。三是創新性用好財政惠農政策。鼓勵將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形成的資產和財政扶持資金股份量化給集體經濟組織,支持集體經濟組織以所量化股份入股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形成集體的分紅收入。(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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