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筆者通過微博大V發的淘寶鏈接在網上買了一次蜜桃,結果因為快遞太慢,桃子拿到手上已經腐爛發霉,等筆者進行退款時,卻發現店面已因差評太多而被關閉了。
無獨有偶,之前微博上另一位網紅廚娘“堂媽”也因為自家親戚種植的櫻桃的售賣問題和粉絲發生了糾紛,引來不少風波。
其實,“網紅”銷售的農產品因質量問題而被“扒皮”的事件時有發生,不少人更是直接把購買網紅農產品冠以“智商稅”的惡名。歸根結底,是因為通常情況下農產品產銷一條龍的一套生意被硬生生分離成了“網紅營銷”和“產地發貨”兩套,讓某些利用“網紅”概念逐利的人鉆了空子。
我們常看到很多農戶為了宣傳自家的農產品,通過努力經營網絡賬號、提升服務質量受到大眾關注,從而把產品銷售了出去。而與之相對的另一些“網紅”,他們的目的就是吸引到流量后快速變現,因此對廣告來者不拒,對產品質量也漠不關心,只要能拿錢,什么都可以閉著眼吹,他們帶的“貨”出現問題,并不奇怪。
成為“網紅”在很多人眼里已經變成了一套精明的生意,甚至有了成熟的運作模式。在一些急于賣貨的商家眼中,“網紅”這兩個字代表了流量、精準的客戶購買力、關系網的擴展等關鍵詞,也代表了簡單的技術投入、較少人力操作、執行時間短、收益回本快等經濟效益,仿佛只要找上了“網紅”,產品就會暢銷。
打開網頁搜索一下,“30天抖音變現15000元”“0成本賣水果”等類似的電商案例“教程”隨處可見,而幾乎所有“教程”都建議網紅們趁著沒過氣多打廣告、快速變現,怎么找貨源怎么造勢怎么買評價刷單刷交易額,都有一套“規律”可循。
這樣推廣出來的產品,網紅認為自己不負任何責任,看不見摸不著,自然也不會進行監督;塑造“網紅”的成本太低,一個號的口碑壞掉,經過運作很快就能再造起另一個,使得很多人更加肆無忌憚。而雇“網紅”們做廣告的某些產品,其制作和服務還處于粗糙甚至原始的階段,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沒有形成品牌思維,也沒有進行長期、高品質合作的意識和決心,過于注重“網紅”帶來的巨大銷售額而無視自身的負荷能力,最終損害的只能是同類產品、甚至同地區業者的共同利益。
其實,借助“網紅”的流量推廣農產品并沒有錯,但消費者期待的,是拿到手的產品名副其實。避免此類糾紛,消費者增強自身鑒別能力固然是一種防范之道,更重要的是產生“網紅”的平臺應該肩負起對廣告的監督責任,除去審核以外還應建立起信用制度,大浪淘沙、去蕪存菁。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各類農業主體的培訓,增強他們綜合素質與能力,多方共同努力,讓“網紅”推廣這個模式渠道可信、質量可控、服務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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