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鎮村建制調整改革“后半篇”優化資源配置文章,要聚焦農村土地要素的高效集聚,全面發揮土地財富積累的效應。一是要抓住“三權分置”改革主線,在充分尊重民眾的知情權、選擇權前提下,促進土地要素向更有效率的利用主體或利用方式匯集,同時避免搞運動式村民集中居住、跳躍式土地集中連片。二是要提早謀劃鎮村國土利用空間布局“十四五”規劃,推進多規合一,依法依規構建土地用途的動態調整機制。三是要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分類指導,因地制宜,使土地要素流動和配置在更大的區域內更好地服務于產業。四是要將財政資金使用與土地要素集聚需求相結合,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實現資金、人才、科技、設施等要素與土地要素集聚有效組合。重點向農業農村新基建發力,尤其要強化土地整理和信息化建設,補齊核心生產區和生活區基礎設施的短板。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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