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長江流域江夏金口常能看到江豚,有時是一頭,有時是一群,它們在江面上追逐嬉戲,這在長江禁漁前難得一見。”2024年12月中旬,湖北省武漢市氣溫驟降,江風凜冽,寒意襲人,武漢江夏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正在金口街道辦事處附近的水域開展長江禁漁常態化巡察。自從長江武漢段實行全面禁捕后,長江的生態環境和魚類資源逐漸恢復,長江旗艦物種江豚回歸。“最初,我們看到江豚驚喜到流淚,現在,我們默默地欣賞這份美好。”執法人員感慨。四年,長江大保護的步伐堅定;四年,武漢市禁漁行動取得實效。
鎖定目標
堅決落實長江十年禁漁
江夏區位于武漢市南大門,素有“楚天首縣”的美譽。得天獨厚的資源稟賦造就了江夏的自然優勢:百萬畝耕地、百萬畝山林、百萬畝水面,尤其是江夏區內的長江段、梁子湖和魯湖等水域,為區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基礎支撐。
曾幾何時,江夏的漁民們在廣袤的水域上“百舸爭流”,為市民提供了豐富的水產品,成為城市“菜籃子”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隨著長江流域長期的過度捕撈,水生生物資源日益匱乏,水質不斷下降,生態環境惡化,江夏也未能獨善其身。
為全局計、為子孫謀。2020年,黨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長江十年禁漁令。武漢市迅速響應,深入推進武漢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的禁捕與退捕工作,確保在長江沿線城市中走在前列。
作為武漢市禁捕退捕工作的“重頭戲”,江夏區長江禁捕涉及“一江兩湖”,包括長江干流江夏段32.6公里水域、梁子湖武昌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26萬畝水面、魯湖鱖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5.1萬畝水域。禁捕水域岸線長、面積大、任務重。面對巨大挑戰,江夏區堅決落實禁漁令,全水域、全鏈條地開展禁捕工作。農業農村、公安、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執法。
江夏區制定了明確的目標:禁捕要實現“三無”(水中無漁網、水面無漁船、市場無江魚);退捕要確保“三清”(清船、清網、清人);轉產要落實“三保”(保民生、保生態、保穩定);執法要突出“三禁”(禁捕、禁撈、禁電)。
為確保目標高效完成,江夏區還提出了“七個到位”的工作舉措:政策宣講到位、底數摸清到位、標準補償到位、捕撈工具回收拆解到位、漁民安置到位、嚴格執法到位、長效機制到位。
夯實基礎
多途徑安置保障退捕漁民
為確保禁漁行動既符合政策要求,又適應實際需要,江夏區在長江禁漁的實施過程中,始終把漁民利益放在首位,通過積極開辟退捕漁民就業幫扶和參保綠色通道,通過支持創業、提供公益崗位等方式做好轉產安置。
為了讓禁漁期的安排更加順暢,在充分征求漁民意見的基礎上,率先在武漢市將禁漁期提前至2020年7月1日,與正式禁漁期實現了無縫銜接,漁船能夠在禁漁令發布前盡早上岸,漁民的補償也能及時落實。宣傳動員、漁船回收、補償政策發布、漁民建檔立卡以及聯合執法等各項工作,部署進展得有條不紊,形成了有效的禁漁執行體系。
退捕漁民的安置是長遠禁捕的關鍵。“禁”的前提是確保所有漁民都能順利“退”,而“退”的核心在于制定合理的退捕政策,落實補償措施,讓漁民能夠順利退捕、安穩生活。早在2020年6月8日,江夏區就出臺了具體的退捕補償方案,明確了退捕對象、補償標準,并確保了退捕安置的規范性與可操作性。
為精準核實退捕漁民,江夏區開展了詳細的建檔立卡工作。結合禁捕水域的實際情況,江夏區農業農村局組建了4個進村入戶工作組,按照“一調查、一評議、三審核、三公開”的工作流程,會同金口街及村級工作人員,逐船逐人核實,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最終確定對退出捕撈的322艘漁船、625名漁民的建檔立卡。
為幫助退捕漁民解決就業問題,江夏區積極開展就業扶持。金口街道辦事處通過安排公益崗位,為退捕漁民提供就業機會。江夏區人社局組織了多場線上招聘會,吸引300多家企業提供了1000多個就業崗位。四年來,江夏區已有616名退捕漁民成功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其中388人已經實現就業或創業。
“這里工作覆蓋面廣、水域范圍大、漁船和漁民數量眾多,同時還面臨疫情和汛情等不利因素,取得顯著的階段性成果,實屬不易。”2020年8月28日,農業農村部長江禁捕退捕工作專班第一巡查組在武漢市江夏區進行調研時,對江夏區的禁捕退捕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嚴格執法
監管全覆蓋全天候
實現禁捕水域的長治久安,關鍵在于“管”。四年來,江夏區通過采取“三管齊下”的舉措,使“江清湖靜”的目標越來越近。
江夏區禁捕水域岸線長達400多公里,涵蓋面積達到30多萬畝,而負責監管的漁政執法隊員僅有11人。在有限的執法力量下,如何實現高效監管?2000年4月起,江夏區便創新性地探索并推行“漁政執法隊員+巡查管護隊員”結合的片區執法工作模式,組建了包括漁政執法、水產服務、退捕漁民和企業職工等40余人的常態化執法巡查隊伍。這支隊伍分片區進行常態化巡查,確保能在第一時間發現違法行為并進行處置。
為形成合力“嚴管”,江夏區重點打造覆蓋全區域、監管全時段的“1+3”禁捕執法監管體系。其中,“1”是建立了區級長江禁捕執法協調會議制度,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任召集人,區檢察院、法院、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區直相關部門和相關街道為成員,定期研究部署長江禁捕執法工作。“3”是三級執法監管網絡:以區農業農村局、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為主體的區級執法網,重點打擊非法捕撈、非法售賣等違法行為;以涉及禁捕水域的12個街道執法中心為主體的岸線巡查網,開展日常巡護,及時發現、上報、制止非法捕撈等違法行為;以禁捕水域周邊80個村禁捕網格化管理為依托,開展隱患問題排查。
三級網絡責任明確、相互銜接配合,有效保障了執法監管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禁捕以來,江夏區開展的清船、清網、清江、清湖“四清”行動累計回收“三無”漁船532艘,沒收清繳“三無”漁船36艘,標識化管理“三無”船舶680艘,清理水域歷史殘存網片、地籠3600余張(個),殘樁10000余根,禁捕水域漁船已銷聲匿跡,岸清湖凈。
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常態保持高壓震懾。江夏區重點實施“四查一打一督”:“四查”即區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禁捕水域執法巡查,打擊非法垂釣、非法捕撈等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市場巡查,打擊銷售、食用非法捕撈漁獲物、非法銷售禁用漁具等行為;公安部門牽頭負責涉漁刑事案件偵查,對涉嫌刑事犯罪的進行立案處理;街道組建專班負責岸線日常巡查,對禁捕水域岸線開展常態化檢查,消除非法捕撈隱患。“一打”由區檢察院牽頭,以“零容忍”態度深挖系列案件,堅持“斷鏈破網”。“一督”由區紀委負責,開展長江禁捕執法專項督查,督促執法部門履職履責、規范執法。
禁捕以來,累計辦理涉漁行政案件73件,辦理涉嫌虛假宣傳行政案件4件,辦理涉漁刑事案件26件,打掉2個犯罪團伙。
提升能力
完善禁漁長效機制
十年禁捕,任重道遠。
江夏區把長江禁捕退捕列入區級重大工作范疇,納入區級績效目標考核體系和區河湖長制考核體系,明確禁捕所需資金由財政優先保障、全額兜底。
為提升智能化監管能力,江夏區財政專項列支1500余萬元,全面啟動“一江兩湖”長江禁捕智能執法監管項目建設,實現禁捕水域違法行為第一時間精準發現。對32.6公里長江干流江夏段、梁子湖、魯湖等水域,實現24小時可視化監管。
為有效推進執法力量下沉一線,解決第一時間執法人員到達現場處置問題,江夏區建設梁子湖禁捕執法基地,設立執法船艇停靠點和視頻指揮中心、執法人員辦公場所及配套生活設施,組建了梁子湖禁捕執法漁政協助巡護隊,實現漁政執法隊員24小時值勤值守,極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時,區公安部門在梁子湖禁捕執法基地設立公安值勤工作站,已經辦理多起涉漁案件,有力保障了梁子湖禁捕執法秩序,成為禁捕執法的“尖兵”和“橋頭堡”。
江夏區大力實施群防群治,啟動長江禁捕舉報獎勵制度,區財政列支20萬元獎勵資金,對舉報辦案有功人員最高獎勵5000元。結合“線上+線下”宣傳矩陣,充分利用政府網站、社交媒體、微信公眾號、短信、直播平臺等新媒體渠道,廣泛傳播禁漁知識。同時,在重點區域設立宣傳欄、張貼標語、發放宣傳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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